遼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施工招標評標辦法 (征求意見稿修改稿6.22) 下
2019-07-03
2019年 月1日 附件一: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簡稱合理低價法)
1.評標辦法
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要求的投標文件,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標準進行價格折算,按照經評審的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初步評審
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以及招標文件規定,對投標文件的形式、投標人資格和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情況進行評審。對不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的投標文件予以否決。
3.詳細評審
經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人,由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確定的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對其提交的投標文件作進一步評審、比較。
3.1技術評審。招標人可以不要求投標人編制施工技術方案。要求編制施工技術方案的,采用合格性評審。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和招標文件規定進行評審,對評審不合格的投標人予以否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技術方案應當判定為不合格:
(1)投標文件提交的納入評審的相關因素不完整;
(2)相關評審因素中任意一項被評標委員會判定為不合格的。
3.2報價評審。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本辦法第九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和招標文件規定進行評審。
4.評審結果
4.1評標委員會按照經評審的價格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的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經評審的投標價相等時,由招標人自行確定或采取其它方式確定。
4.2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附件二:綜合評估法一
1.評標方法
采用綜合評估法一。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初步評審
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以及招標文件規定,對投標文件的形式、投標人資格和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情況進行評審。對不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的投標文件予以否決。
3.詳細評審
經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人,由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確定的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對其提交的投標文件作進一步評審、比較。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人過多時,可按照本辦法第八條確定入圍投標人。
3.1經濟標評審。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本辦法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和招標文件規定進行評審得出得分“G”。
3.2技術評審。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和招標文件規定進行評審得出得分“H”。
3.3綜合評審。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和招標文件規定進行評審得出得分“J”。
3.4 投標人得分=G+H+J。
4.評審結果
4.1評標委員會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的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由招標人自行確定。
4.2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附件三:綜合評估法二
1.評標方法
采用綜合評估法二。評審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招標人根據投標人提交的技術建議確定技術標準和要求,編制招標文件。
第二階段評審程序參考綜合評估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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